第一百六十九章 法租界的新势力(1 / 2)

民国大文豪 薪越 2675 字 1个月前

作为竞争对手,林子轩对其他电影公司的拍摄计划了如指掌。

他不喜欢跟风电影,但这是社会的潮流,阻止不了,只能尽可能的避免自己的电影亏本。

可以想象,大量的神话电影涌入市场,观众很快就会厌倦这种类型,后来跟风的电影公司肯定有人会亏本。

这正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好在明星电影公司拍摄的是有声电影,至少目前领先于其他电影公司。

等到《射雕英雄传》上映之后,武侠片一定会成为新的跟风对象。

林子轩一直试图拓展国产电影的类型,把这条路尽量的拓宽,让大家都能有路走。

除了恐怖片和科幻片他没有涉及外,其他类型的电影都有尝试。

明星电影公司准备拍摄由鸳鸯蝴蝶派作家徐枕涯写的《玉梨魂》,如果这部电影取得成功,那众多鸳鸯蝴蝶派的小说都有改编的价值。

在这个电影剧本极度匮乏的时代,小说改编将是一条新的出路。

《玉梨魂》是徐枕涯于1912年在《民权报》上连载的言情小说,是民初言情小说的重要代表作,被誉为“言情小说之祖”。

当时这本小说红遍中国,再版数十次,销行几十万册,远至南洋、香港亦多次翻印。

据说鲁讯的母亲尤其喜欢《玉梨魂》。

林子轩选择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是有原因的,首先有庞大的读者群,其次剧情精彩感人。

如果他拍摄《阿q正传》,能收回成本就不错了。

这么说并不是他对新文学的前景感到悲观,相反,他觉得新文学的前景一片光明,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

几年后,随着北伐的成功,民国将迎来为期十年的繁荣时期。

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十年”。

到那时,才是新文学从发展到兴盛的时期,有了这个条件,他就能拍摄一些反应社会现实题材的电影,也会拥有一定的观众基础。

如果现在拍摄,就会像郭沫偌的创造社一样陷入困顿。

而且,那时候他旗下会有不少的小说资源可以改编。

为此,林子轩曾写信催促张痕水创作长篇小说,如果不是怕影响到张痕水的写作,他甚至想把《啼笑因缘》的大纲和设定寄给张痕水。

但像张痕水这样的作家和万象书局的写手团不同,他的创作需要自己构思。

电影公司的竞争是多方面的,除了拍摄电影本身,还有很多的场外因素。

林子轩和但杜予达成了协议,上海影戏公司并入明星电影公司,这不是普通的兼并,而是把上海影戏公司作为明星电影公司旗下的卫星公司。

上海影戏公司保持独立运作,可以选择自己拍摄的电影,可以使用明星电影公司的戏院。

不过要保持和明星电影公司一致的立场,共同进退。

也就是说以后但杜予只要负责拍摄电影就好了,后面的宣传和发行都由林子轩负责,票房两个人签一份分成协议。

这是林子轩借鉴后世香港电影公司的做法,嘉禾旗下就有不少的卫星公司。

他要把明星电影公司打造成集电影融资、发行、戏院经营及电影冲印业务为一体的电影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