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瑞夫在酒桌上就感觉情况有些不对劲,多年的潜伏生涯让他的敏锐感觉在空气中察觉出了一丝阴冷的气息,这种危险来临前的预兆很久不曾出现了,上一次依稀还记得是灰狼出事的时候。
他拒绝了路易斯的劝酒,装作醉醺醺的模样告辞说要去一趟洗手间,然后就从酒吧的后门闪出了屋子。在后门的胡同里,他调整了一下行走的速度,快步往自己的公寓走去。
销毁密码本,毁掉电报机!这是毒药格瑞夫心中想的事情,只要把证据毁灭掉,他就能够逃出生天,安全的避开所有人的怀疑。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自乱阵脚,而是要沉着冷静,如果直接逃跑,他绝对会在加拿大被人抓住,没有什么其他的可能。
走到了自己的公寓附近,格瑞夫觉得自己马上就要脱离危险了,所以也就加快了自己原本就已经急匆匆的脚步,只要毁灭了证据,即便是被人重点怀疑,只要他自己不再露出破绽,就能够保住性命。
走到街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他看见公寓门前的乞丐不见了,那个他每天都要给钱打发的乞丐今天并没有站在他应该站在的地方。格瑞夫一愣,他知道自己确实已经暴露了,而且自己的公寓也已经被英国的情报人员占领了。
苦笑了一声,格瑞夫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去,他站在十字路口上,发现乞丐就在不远处伸手找路人要钱,一边要钱,乞丐一边逐渐的靠近避让汽车的格瑞夫。
被一辆公共汽车遮挡,格瑞夫看不见自己家的窗子了,而正好这个时候,乞丐走到了他的身边,向格瑞夫伸出了自己的手掌。那句经典的台词“行行好吧”,换成来了简单明了的词汇:“快给我!”
格瑞夫的手早就已经伸进口袋,这个时候掏出了一本小巧玲珑的笔记本,直接塞给了那名走上来的乞丐。两个人的眼睛对视了一瞬间,就各自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公交车擦身而过,靠在窗帘边的英国特工看见乞丐追在格瑞夫身旁要钱的画面,而格瑞夫挥了挥手,拒绝了那个脏兮兮的可怜人。他看起来急着回家处理他的电台还有密码本,没有时间理会一名讨饭的乞丐。
很快格瑞夫就穿过了马路,走到了自己房间门口,他微笑着从衣服内口袋里掏出了小巧的手枪,然后用钥匙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他知道今天自己必须要死在这里了,战死在这片敌人的土地上。自己的灵魂一辈子也回不到自己的家乡,而自己为祖国做出的一切贡献,今后也不会再有人知晓了。
为了保全整个加拿大甚至是美国境内的德国间谍网络,他不能逃跑也不能被活捉,曾经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到过背叛德国成为英国或者美国的双面间谍,不过他想起了自己在国旗下面发下的誓言——当年还是魏玛共和国的国旗呢,现如今都已经是万字旗了,还真是岁月如梭啊。
屋子里可真热闹啊,好几名英国特工,他顺势开枪结果根本就没有击中任何目标,子弹打在了沙发上,打出了一个大洞然后掀飞了里面的棉花碎屑。
早知道就应该多练练枪法的啊。格瑞夫在脑海里苦笑了一下。文职间谍其实根本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杀人放火偷取情报甚至还能飞天越墙——美国队长穿西装,代号叫007么?
绝大多数间谍其实很朴素,他们有可能是某个机关的文员也有可能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头子,这些人提供的情报五花八门需要分析和处理,当然这些人如果暴露了身份往往也没有什么自保的手段,他们锒铛入狱哭得寻死觅活,为了活命往往会出卖自己原本的组织。
所以不要去羡慕什么间谍,这种人现实生活里一抓一大把,生活的一点儿也不刺激,过程一点儿也不浪漫。他们可能骑着自行车背着个破书包再往里面塞一个傻瓜照相机就成了刺探军情的敌军间谍,然后把某地军营里囤积了3吨豆油可能要发年货这种情报卖给境外的敌对势力——报酬肯能有50,也可能是100,这么说你还向往间谍这份工作么?
一枪没有打中任何目标的格瑞夫手腕就被门后面伸出来的一只手按住了,他也就再没有机会开枪。作为一名老牌间谍他也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还不死的话,等着他的就是无边的摧残还有虐待了。
下颚用力,上楼的时候压在舌下的氰化钾玻璃容器被咬碎,一股难闻的味道就出现在了嘴里。格瑞夫突然觉得自己的一生可以写一本小说,十多年了,自己在一个满大街都是敌人的环境下生活了十多年了,这期间经历了多少惊心动魄的故事,谁能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