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给你连一下,你听听对不对,金庸的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古龙的是‘情人玉箫流毒血,借君七圆洗菊花’,哈哈,现在你知道两个人的区别了吧。
“情人玉箫流毒血,借君七圆洗菊花。”丁丁沒反应过來,仔细读了读。
“唉,节艹有木有啊。”萧风打了个响指:“我很好奇,情人的玉箫中了什么毒,又怎么洗的菊花。”
“……”丁丁明白了,脸色涨红起來,拿起桌上的本子向萧风砸去。
萧风躲过去,看着发怒边缘的丁丁,摆摆手:“你可别怪我,这是非原创的,是我偶尔在微博里看到的,哈哈哈,要说现在的才人呐,真是不少啊。”
丁丁原本以为萧风有什么高见,哪想到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哼哼一声:“那古龙还有很多作品呢,比如《小李飞刀》、《楚留香传奇》、《陆小凤传奇》、《天涯明月刀》等等呢。”
“好了,说点正经的,金庸的书,体现着浓浓的‘侠’字,正如他书中所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萧风顿了顿,笑道:“其实,我最欣赏的是古龙,他混过帮派,广交朋友,上到文人墨客,下到贩夫走卒,他全都认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叫做: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呵呵,很多人以为,这句话是古代传下來的,其实是古龙说的。”
丁丁这才收起愠色,点点头:“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错,我知道该怎么写了。”
“丁丁,你不是去旁听考古吗,怎么又研究起两者的区别來了。”萧风好奇的问道。
“对啊,难道你有意见。”丁丁哼了一声,不再搭理萧风,埋头动笔开始写了起來。
萧风敲了敲桌子:“哎哎,丁丁,先别写,晚上我请你吃饭。”
“吃饭。”丁丁抬起头,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萧风:“说吧,又有什么事求我,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萧风无语,老子的形象有这么差吗,“我还无事献殷勤,非歼即盗呢。”
“对,我刚想说。”丁丁认真的点头。
“擦,今晚我请客,别墅中的美女们都去,至于你,哼哼,去不去随便你了。”萧风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几点啊,在哪吃。”丁丁忙喊道。
“8点,云中塔。”
“哇哦,又去云中塔吃饭,那我当然要去,嘿嘿,谁不去才是傻子呢,好了,你出去吧,记得关门。”丁丁说完,又低头写了起來。
萧风无奈摇摇头,出了房间,顺手关上了房门,搞定了韩爽和丁丁,那就沒什么了,有这种热闹,火舞肯定是要去的,至于张雪,林琳就能把她摆平。
萧风掏出手机,给火天拨去电话:“喂,阿天,干嘛呢。”
“呵呵,赵梦和小叶來了,我们在闲聊呢。”
“哦,晚上我请客,既然她们也在,那就叫上她们吧,8点钟,云中塔门口,我们见。”
前几天一起玩过,萧风和林默的女友赵梦也算比较熟悉了,至于小叶,那更不用说了,要是沒有他萧风,小叶也不可能认识张羽,既然今晚请客,那也不差这两位,大家都是朋友嘛。
“请客,好啊,我们会准时到的。”火天点点头,挂断了电话。
“什么事。”林默看了眼火天,淡淡的问道。
“晚上风哥请吃饭,八点云中塔。”
“哦”,林默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唉,小羽子不在,如果他也在,那才热闹呢。”火天叹口气说道。
坐在旁边的小叶,忍不住开口了:“火天,你知道张羽的近况吗。
“他。”火天摇摇头,眼神逐渐的涣散,透过窗户看向天际。
“杀了他,35,杀了他,杀了他。”巨大的叫嚣声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着擂台上的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身上染着血迹,还有几道泛红的伤疤,似乎是被什么利器所伤,一头张扬的银发,彰显着桀骜与不驯,他,正是天门三少之一的张羽;煞风的35号。
在他面前的不远处,趴着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他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想要站起來,但是,张羽已经不打算给他机会,他缓步走近男人,冰冷如狼的目光扫视着:“34号,再见了,从今天起,我将是煞风的34号。”
张羽弯腰抓住男人的脑袋,猛地一用力,‘咔吧’声传出,现场安静了下來,下一秒,周围爆发出激烈的大叫声:“34,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