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知县杨兆龙从没有想到牧野的战争来的这么早,他这个知县非常失职,在百姓还未得到教化时便上了战场。
这个教化是教给他们人命的珍贵,他们依然带着易洛魁与休伦共有的战争观念,他们生来要参与战争、必以战死终结,就算战死了也会在被收养的俘虏身上延续生命。
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天才提出的这一设想,敌人被俘虏了,经过一场祭祀,祭司说他已经被战死的战士灵魂附体,俘虏自己心知肚明,可他能怎么说呢?
说自己没有附体,然后在祭司的惋惜中宣布祭祀失败,一石斧砍死?
还是假装祭祀成功,继续活下去?
反正不管俘虏怎么选,最后只有祭祀成功的人活下来,祭祀不成功的都死了。
就像保证生男孩,不生男孩退钱的骗子一样。
久而久之,部落勇士根本对战死毫无畏惧。
别说没有铠甲,就连没有兵器,拿着石弓都敢跟法国人的火枪互怼,更别提如今他们有了精炼环刀与合开药弩。
野蛮获胜的原因从来不是野蛮,恰恰是野蛮本身向文明靠拢,从中学习对自己有利的知识,并尚未被积重难返的恶习影响之结果。
杨兆龙苗兵的营甲制打散了牧野原住民部落的编制,把他们有效的统合在一起,建立起一支由北洋军官直接领导、播州杨氏苗人教官训练、天朝铁器武装的北亚部队。
在老约翰的视野里,明军的进攻阵形非常整齐,整齐到完全不像一次奇袭,而是以他从未见过只听说过的会战形式出城结阵,五个独特军阵排山倒海般向围城大营压过来。
从来没人知道,城里的明军有这么多士兵。
三营苗兵装束的牧野保甲位居最前,每营把总左右皆有三十多名身穿板甲未着罩袍的步行骑士,他们统统提着有各式各样纹章的盾牌,肩膀上扛着流星锤与金瓜之类的钝器,军阵整体给人压力极大。
这些人后面同样还是轻装步兵,不过他们普遍穿着皮甲、棉甲、链甲,端有三根管子的棒槌,队伍里有一小部分人光着脚,看上去像水手才有的习惯,他们赶着拉动佛朗机炮的马车,这些马儿本来都是艾兰骑马步兵的坐骑,如今全被征用了。
最后是十个小队明军骑兵威风凛凛的横阵排开,老约翰确信给自己钱的骑兵就在那些人里面,他们有银光闪闪的盔甲,有赤红镶嵌铁钉的甲裙,还有那引人注目的红穗盔枪,让人看一眼就记住,绝不会错。
敌军正在向围城大营压迫过来的过程中,还有许多本该在前阵指挥部队的贵族老爷在营帐里跟伯爵讨价还价,还有几名贵族在战斗来临前便率小股部队离开大营向北撤退。
事实上战斗已经开始了,大营中一位受人尊敬的贵族是米勒爵士的好友,他认为米勒爵士死在地道,发誓要把挚友的尸首从大明人手中拯救出来,不被那些异教徒玷污,率领麾下二百多人组成的部队一路从前阵赶往营中地道口,指挥部队向地道内潜伏的明军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