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试验田中,看着种在缸里的那株小麦,现在这株小麦已经快熟了,在月亮下,麦穗已经是一片金黄。
“再过几天,差不多就成熟了……”
朱明忠瞧着这株小麦,自言自语着,那目光中,难免总带着些期待。
“再有几年的繁育,没准……”
就在朱明忠自言自语的时候,突地,身后女子的话声让他回头一看,来的不是其它人,是石昭。现在她可以说是郑灵最好的闺密,两人之所以亲近原因再简单不过,郑灵同样也喜欢习武练刀,而她同样也是如此,加上石昭也住于府中的关系,如此一来,两人的关系亲近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喂,你又在这里看你的宝贝麦子了,”
石昭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按他的吩咐,这株麦子外面罩有纱网,以防止被小鸟叼食。
“也不知道你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株麦子到底有什么宝贵的地方,能让你每天都会过来一趟,我看,在你眼里头,这麦子怕是什么都金贵吧……”
想到几天前,与郑灵在演武场中比试之后,好姐妹隐约的抱怨,石昭忍不住出言讽刺道。
“石小姐,你有所不知,”
面带着微笑,朱明忠看着石昭,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她是崇祯的女儿——昭仁公主,出于对崇祯的尊敬,他一直对其表现的极为尊重。
“这株麦子可不是寻常的麦子……”
不等朱明忠说完,石昭便笑道。
“我知道,我听阿灵说过,上个月好不容易你陪她出府到城外庙中礼佛的时候,于田里头看到这株麦子时,就立马挖了出来,然后就直接回了府,然后把它种在了这。”
不提此事还好,提到此事,石昭的语气反倒显得有些不快,大有一副想要为好友出口气的势头。
“石小姐,你仔细看这株麦子,和寻常小麦有什么不同?”
指着那株小麦,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让石昭仔细看一下。
怎么看,石昭都没有看出这株麦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你看,它的穗比寻常小麦长出了三分一,而且株杆也矮了不少,穗长意味着它的产量比寻常小麦多出三成,而株杆矮则表示他更抗风、抗倒伏……”
在解释着这株小麦的不同之处时,朱明忠并不觉得石昭能够听得懂,其实,作为一个工科生,并不是学育种学的他对于良种的繁育也只是一知半解,但是他却知道一些“纯系育种”的知识,虽说只是道听途说,但他并不介意通过长期的试验,从而培育出良种。
“如果以这株小麦进行专门培育的话,下一代麦种也继承了它的穗长产量高、矮杆等方面的优势,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去培育这一良种,那么未来这种小麦的产量就会增加两至三成,我估计应该能增产20斤左右……”
“才二十斤而已,还不够一个人吃的……”
石昭的话让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是一亩二十斤,若是全天下的小麦每亩都增加二十斤呢?虽说这种小麦的不多,可于北方也有不下万万亩之数,若皆用此良种,岂不就增产了二十万万斤?”
“啊!居然会有这么多!”
朱明忠的解释让石昭顿时惊讶道。
“而且还有可能会更多!”
在石昭的惊讶的,朱明忠解释道。
“其实这种地,最关键的是什么?良地劣地固然重要,可是种子也非常重要,北魏时出的《齐民要术》中就有对谷物选种的必要性、选种方法及种子贮藏、保纯等的论述。由此可见,古人早知这选种的必要,这选种是选种,更重要的是育种,这育种的原则就是优中选优,汰弱留强,而仅仅只是凭着在选种时,靠外观选种并不行,想要选种,就要直接从地里选出来……”
那天朱明忠在郊区的麦田中发现了这株个表现优异的小麦植株后,之所以当即摘回,就是为了能够对其采用“纯系穗行育种法”对其进行提纯和选育,不过这同样也是学习,他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去学习掌握于中学生物中学到那些只知皮毛的育种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践。
“先从地里选出表现最好的植株,然后再对其进行繁育,然后再选择表现最好的植株繁育,如此一来,一代、两代、三代,不断通过汰弱留强自我繁育的方式,最终,将它的优点稳定下来,如此一来,良种自然也就培育了出来。”
尽管对于“纯系育种法”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只了解皮毛,但在朱明忠却很清楚这一点皮毛就已经领先于时代至少两百多年以上。
看着一副似懂非懂的石昭,朱明忠语气严肃的说道,
“到时候,再由官府将此良种逐步推广至全国,这增产的二十万万斤粮食,可却也够千百万人所食,若是这天下的百姓有了些许糊口之粮,又岂会冒险造反?”
说出这番话之后,朱明忠看着似有所思的石昭,笑问道。
“石小姐,现在,你说这株小麦是不是极为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