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中国之后,我发现你们使用的银两作为记银的单位,而银两除了重量又有成色的差别,而且因为市民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都是重量一钱左右的散碎银子,所以即便是军饷局发出的军饷,也会被钱庄剪碎,作为散碎银子,而政府收税时,又需要将碎银收回,然后重新铸造,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反复增加的火耗,对于市民来说却是一种负担……”
听史密斯提到“火耗”的时候,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半年多的他,自然很清楚,“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偏僻的州县赋税少,火耗数倍于正赋。
既便是现在,在江北同样也没有废除“火耗”,只不过,现在是直接将“火耗”加以规范化征收与使用。并作为财政收入上交国库。因此衙署特意规定“火耗”附加税为正税的15,官员要全部上交,不得私自截流。这种“火耗”的收入用于江北的财政支出。
这个在江北已经约定俗成的“火耗”,甚至被百姓当成“江北善政”之一,现在到了史密斯的口中变成了“负担”,也正因如此,朱明忠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过,史密斯显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同样也没有注意到,“火耗”对江北财政的助力,他这会看到的不过只是“火耗”对于百姓的负担,当然还有就是银两流通过程中的不便。
“一方面是不断的,缴税过程中的反复交纳“火耗”,这一不合理的税收,而另一方面又是散碎银两在市场上的流通,所导致的诸多不便,而钱庄等店铺更是借助银钱兑换、整银换碎银等汇兑业务中从中谋利,这直接影响到了中国的商业流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理应该用新的货币,取代这种极不适当的银两制度……”
见眼前的这位经略使,似乎正在沉思着,史密斯便于一旁说道。
“所以,我希望将军阁下能够首先铸造固定成色、重量的银币,然后以此为法定货币,首先必须立法禁止人们将银币剪切,然后于军饷局发放,以后征税也必要征以银币……”
史密斯当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作为一个曾经的破产银行家,他看到的是中国这种落后的银两流通中的弊端,所以希望能够改变这一切,同样还有就是他同样也看到了银币铸造过程中的利润,毕竟即便是在欧洲,铸币从来都是暴利。
“而铸币当然也会带来额外的利润,将军,对于您来说,银币的推行不仅可以减轻你治下的民众的负担,同样也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随后史密斯又一次展示着那几枚银币,然后向朱明忠解释道。
“成色,通过对银币的成色控制,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将军,无论是对你,还是对这里的市民,银币都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