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沙佣兵重新上车,红蜘蛛和迅猛龙坐在一辆车子里,红蜘蛛是司机,迅猛龙坐在副驾驶,后排座椅上还坐着另外两名血沙佣兵。
“距离目标所在地点大约还有两公里左右,先生,你准备要活的,还是死的?”
红蜘蛛看着远处的狮子山,目光中带着几分严肃。
“能抓活的是最好。”
迅猛龙接过了红蜘蛛的话茬,旋即便又笑着说道:“不过,你应该知道目标是谁,有信心是好事,但是请千万别盲目自信。”
迅猛龙对红蜘蛛的自信还是有些怀疑,毕竟,这一次的对手是当年的神王宙斯,血沙佣兵虽然很强,可是比起昔日的神域小队还是有些差距的。
“先生,你似乎忘记了,神域小队已经覆灭了,神王宙斯就算是再强,也不过一人而已。”
红蜘蛛的脸上始终挂着自信的笑容,对于神域小队,他的评价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高。
“三年前,血沙兵团就一直想要有机会跟神域小队一战,我相信如果有那样的机会的话,神域战队所拥有的一切,都会是血沙的。”
“现在这个机会重新出现在了血沙面前,我不会人气从我手边溜走的。”
红蜘蛛的一番话说的是豪气冲天,三年的搏杀与沉淀,血沙兵团的实力经过了血与火的洗礼和淬炼,早已经不再是三年前的血沙。
同样,神王宙斯也不再是昔日的神王宙斯。
没有了神域小队那一群战斗疯子,他就算组建了獠牙重装,那又如何?
神域小队那样的队伍也许可以横行佣兵界,可是獠牙重装不是神域小队,他也不可能拥有一群可以与神域小队比拟的成员。
红蜘蛛的心里这样想着,全然没有发现自己的一番念头前后矛盾的很。
一方面,红蜘蛛对神王宙斯的实力心存畏惧,一方面,却又自信的认为自己可以干掉他,从而成就新的传奇。
这样前后矛盾的心态让迅猛龙看了不由摇了摇头。
有些话,说不说的结果都一样,索性,他喜欢自信一点,那就由他去吧。
反正自信是好事,最起码气势上就先声夺人了。
至于真正打起来之后的事情,一颗子弹就会定生死,更是没有什么时间和机会去纠结自己到底该不该自信了。
“我可以确定,他们已经知道我们来了。”
迅猛龙怀里抱着自己的24狙击步枪,目光中闪烁着淡淡的兴奋。
那是一个属于狙击手的直觉,刚刚他在利用狙击瞄准镜观察目标区域的时候,能够很清晰的感觉到,在那座山上,也有人正在观察着他。
只不过对方是一个高手,伪装做的极其到位,他花了几分钟的时间都没能找到狙击手的狙击阵地在哪。
高手过招,不一定非要杀个你死我活才能够摸清楚对方的实力。
有些时候,无形的过招儿才最为的经典。
两个人不需要开一枪,甚至不需要四目相对,单单是凭借狙击手的直觉,就已经完成了交锋。
迅猛龙怀里抱着的狙击步枪散发着冰冷的气息,这支枪已经跟随了他多年,毫不夸张的说这枪就是他的本命枪。
这一支24被他自己改了涂装,用沙漠的黄色作为主要基调,中间夹杂了白色与绿色,在眼前这种环境下,可以最大程度的增加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