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她就是这部戏的女主角!(4000)(2 / 2)

划动屏幕,陈歌拨打了一个号码。

电话忙音从手机那边传来,仅仅只是这滴滴的声音就让屋内的气温降低了许多。

几秒过后,电话被接通,一个沙哑的男声从手机那边传来:“陈歌?你需要我做什么事情。”

张文宇!

“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事情,是这样的。”陈歌深吸了一口气,他感觉那位红衣厉鬼的声音是直接在他脑海里响起的:“我耗费了很大的力气,帮你找到了一位业内极为出名的导演,然后演员也全部就位,我这里更是拥有各种各样的拍摄场地,比如学校、隧道、村落、小镇、精神病院、地下尸库等等,现在就差剧本了。”

“你想帮那位作家完成他最后的心愿?”

“当然,这不是我们一开始就约定好的吗?”陈歌脸上带着笑意:“不止是他,还有其他自杀者的遗愿,我也会尽快帮他们完成,因为我的时间可能也不多了。”

“你遇到了什么事情吗?”电话那边的男声蕴含着冷意,不熟悉的人会觉得张文宇是最恐怖的鬼,知晓内情的人才会明白他对这世界到底有多温柔。

“这跟你无关,如果我需要你的帮助时,会告诉你的。”陈歌想要跟张文宇打好关系,因为这个红衣厉鬼也是他从黑色手机当中抽取出来的,并且极其稀有,抽取难度仅在张雅之下。

可以说这位自杀而死的自杀接线员,身上隐藏着无数的秘密,同时也异常强大。

陈歌其实在第一次见面过后偷偷调查了张文宇,他发现整个含江南郊和北郊都有他的身影,这两个地方之所以能保持平静安稳,很可能就是因为他的存在。

西郊有陈歌的恐怖屋,东郊有冥胎,南郊和北郊虽然没什么厉害的红衣存在,但这也足以说明张文宇的特别。

或许他就和张雅一样,身上也隐藏着非常重要的秘密。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陈歌都想要和张文宇成为朋友,如果能让他心甘情愿成为自己的员工那就更完美了。

张文宇背负的东西也有很多,他把所有自杀者的遗愿都扛在了自己肩上,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和选择背负门后所有罪孽的高医生、冥胎很像。

但是张文宇明显没有失控,他还保持着自己的理智和思维。

陈歌觉得张文宇是在走第三条路,这条路和高医生背负门后罪孽,以及自己开恐怖屋完成所有厉鬼心愿的路不同,但很可能最后都会归结到一点上来。

“我会帮你完成那些自杀者的遗愿,有些事情你不方便出马,尽管交给我就好了。”陈歌从张文宇那里知道了作家生前的著作,也顺便在张文宇那刷了一波好感。

挂断电话,陈歌上网搜了下作家的几本书,购买了正版以后,他便开始跟常孤讨论如何拍摄。

“之前刘扛他们来挑战鬼屋用的摄像机还在我这,凑合一下你觉得怎么样?”陈歌将废物利用这四个字贯彻到了极限。

“作家的遗愿是拍摄出大火的作品,你就用一台摄像机拍摄,这不是毁原著吗?”常孤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来陈歌这里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拍电影,不过他并不讨厌这种感觉:“另外,拍摄电影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们需要做很多准备才行,演员、场地、各种道具和器械。”

“除了摄影器械外,其他的我这里基本上都有。”

“拍摄器械我倒是有。”常孤回忆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度假村?我生前使用过的器械都放在了那里,可以先取出来借给你用。”

“你这个借字可就见外了,再说你的东西你来用,这不是叫物归原主吗?”陈歌抱起小小,示意常孤跟着他:“我先带你参观一下吧,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场景。”

拉开通往地下的铁门,阴风扑面,常孤差点没站稳,连他这个鬼都觉得阴森的地方,确实是有些可怕。

“大家集合一下啊!准备拍电影了!”

陈歌拿出漫画册,站在楼梯上朝着场景大喊。

没过一会,人头滚滚,先是暮阳中学的人偶追着自己的头跑了出来,紧接着是活棺村那些颇有乡土气息的鬼怪,很快医生们也从地下尸库走出。

几个月的时间,陈歌的恐怖屋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家庭,里面的成员越来越多。

“这些都是我鬼屋的演员,拥有丰富的扮鬼经验,让他们做主角或许不行,但当群众演员一点问题都没有。”陈歌很是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员工们,根本没注意到常孤已经变绿的脸。

这宛如百鬼夜行一般的地狱场景,竟然是选角现场,常孤嘴角轻轻抽动,习惯性的点了点头:“挺好。”

“你拍的电影我也看过,很不错,后面就交给你了。”陈歌将常孤推到了无数执念、厉鬼和红衣中间:“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常导,他负责接下来的拍摄,大家尽量配合他一下。”

被一道道猩红的目光注视,常孤有种自己身体被撕裂的错觉,普通厉鬼的目光他还能承受,但红衣的眼神他是真受不了。

“你们先在这里讨论一下剧本,整理一下拍摄思路,我去把度假村的拍摄器械弄回来。”陈歌叫来104路公交车的司机唐骏,他让小布把灵车从荔湾镇弄回来后还没开过几次,主要是这辆车上路后很容易成为都市传说。

“虽然我不像其他的老板有自己的跑车、名车,但好歹我有自己的司机。”

路上花费了很长时间,等陈歌搬运完所有拍摄器械重新回到鬼屋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他直接把公交车开进了鬼屋,让员工们帮忙把所有器械搬入地下。

“常孤,你们讨论的怎么样了?”陈歌看见很多鬼屋员工都在做准备、背台词,他发现常孤的组织能力也很不错。

“我简单看了一下作家的几本书,其中最好拍摄的是一本青春校园喜剧小说——那年夏天我十八。当然我不是说作家的其他小说不火,他得每本书都很火,只是这本比较容易拍摄,咱们这里有很多学生,学校场景也比较多,可以多个角度进行拍摄……”

常孤后面说的是一些专业术语,陈歌自己也听不明白,他只能不断的点头:“场景选好了,演员确定了吗?”

“我发现了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女主非她莫属。”常孤将身边的笔仙拉了过来:“她简直就像是为了这个剧本而生的一样,既有青春洋溢的一面,又暗怀不能分享的心事,最主要的是你看她的眼神,其中隐含着质疑、焦虑、冲动,还有一丝憧憬和希望,什么是青春,这就是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