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六章 遥远的家(1 / 2)

一念原罪 吴开阳 6426 字 6天前

龙潭寨,山林重重,层层叠叠的石板房,分居两边,靠山而座,深邃而朦胧。

居中的山岭,宛若一头威武霸气的龙首,俯瞰着山川大地,芸芸众生。

夜已深,布依家人已经安然入睡。

寨中大院,寂寥而冷清,空无一人。

“轰!”忽然,有轰隆声由远而近。

两束车灯划破茫茫黑夜,照亮了寨中大院。

这是一辆风尘仆仆的长城越野,从寨外进来,而后,停在大院中间。

“雨幽,到家了!”车里,传来一道雄浑的声音。

这是一个虎背熊腰的青年,精神抖擞,从这里走出。

“到了?”一道清脆的声音传来,有一个高挑苗条的女子,一头短发,精明而干练,她走出车里,不由得伸了一个懒腰

“哇,空气真好,而且好凉快!”秦雨幽惊喜道。

“嘿嘿!那是!”郑勇大笑,从车里,拿出一堆礼品,“叫你不要买东西了,你偏买,这是回自己的家!”

“你懂什么!”雨幽白了他一眼,她的男人,就是这样,不懂人情世故,可她第一次来,怎会不买点礼物?

“看到没,那是我们的家!”郑勇指着一层石板房,说道。

“小勇,梅姨真的……真的只比大哥大几岁?那我……什么……”

雨幽开始忐忑起来,路上,她一直听郑勇说,这个梅姨,很年轻漂亮,而且,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算是儿媳妇了,压力很大。

“都跟你说一百遍了,梅姨人很好!放心了!”

郑勇拉着雨幽的手,“走,我们回家。”

……

两人脚步很轻,不急不缓,来到一个小院中。

郑勇停住脚步,忽然之间,他仿若变了一个人,他没有立马大喊大叫,反而,细细打量着小院里的一切。

“这里,我和远哥,经常在这里练拳,他经常抱着一把吉他,靠在那颗杏子树下,大声弹唱……”

志远声音沙哑,算起来,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家了。

不禁地,他握紧她的手。

再次走进这并不宽阔的院子,看着那层石板房,不知道,承载了多少风霜与沧桑,不知道,承载了多少欢笑与泪水。

大门上的朱漆已然退了颜色,变得黯红。

这里,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虽然在这里成长,但他,却不知道这里究竟有大多,有一个人,经常在这里说理想和远方。

那个人说,要背着吉他,走遍全世界,去帝国大厦看日出,去艾菲尔铁塔看日落。

这里很小,也很大。

再次走进旷别已久的小院,如今却让人心生孤寂的房屋,往事如风,却吹不散儿时的记忆,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

这里,什么都没有变,似乎,什么都变了。

斑驳的石板路,两棵歪七竖八的桃树,一棵半死不活的杏子,还有他亲手栽种的香椿,已然长得很高,很高。

而他,也变成了一个青年。

一切都那么熟悉,而又如此陌生。

奶奶不在了,叔叔不在了,远哥,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物是人非。

他一直回避,一直不敢回家,他害怕,因为奶奶去天堂了,远哥去上海读大学了,还有叔叔,一直在安城。

而今,叔叔被关起来了,远哥有家不能回,他害怕,害怕一个人回家。

这里,陪着着他的,只有山岭上,那两座孤零零的坟。

那是他妈妈和远哥阿妈的坟,他不希望她们看到他,也是孤零零的。

“奶奶,我回家了!”

沉默许久,郑勇终于迈开脚步。

“你还有我!”雨幽反手,抓紧了他的手。

两人踏上石梯,脚步变得很沉,很沉。

“咣当!”却在这时,大门开了。

灯光透出,照亮了小院,也照亮了风尘仆仆的雨幽和郑勇。

“小勇,回家了!”

这是一个女人,一个风华绝代的女人。

她不过二十六七十岁,此时,她头挽花帕,着一身青衫,她轻声开口,巧笑吟吟,红唇微动之间,风情万种。

“好美!”雨幽立时愣在原地。

心中千万种问候,全部抛之脑后。

眼前的女人太美了,雨幽确定,见过的女人之中,难有几人,能及之万一。

特别是,她着一身布依家人的衣裳,更是别有一番韵味。

她就是杨倩梅么?

就是远哥的父亲,为了博她一笑,而冲冠一怒为红颜,杀人坐牢的杨倩梅?

果然是倾城倾国。

雨幽不由得自惭形秽,比起眼前的女人成熟风韵,她觉得,她只是一个小丫头片子。

“梅姨,我回家了!”郑勇沉声说道。

说起来,他和这个女人,不太熟悉,见了很多次,却很少说话。

自从叔叔出事之后,他们更是少有来往。

不久前,在渝城,他被香儿一刀刺穿,差点死于非命,志远逼他回家,他再次见到这个女人。

当时,杨倩梅给他一巴掌,也从那时起,他认可了这个长辈,她,也成了他的亲人。

此时叫上一声梅姨,郑勇没有丝毫排斥,全是发自内心。

“回家就好!回家就好!”杨倩梅嫣然一笑,走出房门,拉着雨幽,“这是雨幽吧,走,进家,饭菜已经热好等你们了!”

“梅姨!”雨幽开口,带着点点羞涩。

“是小勇回来了吗?”就在郑勇三人刚踏进堂屋,一个清秀的妇女,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从厨房里走出来。

“六婶!”郑勇突然跪下,他哭出声来。

他终于忍不住了。

六婶,对他兄弟二人,一向视如己出,就像他们兄弟的母亲一般。

这几个月以来,发生太多事情了。

叔叔被判刑,关在牢里,远哥远走他乡,可能,这辈子都回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