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炎炎,街上的行人渐少。
婺江大桥,连接东区与北区,不时有车辆飞驰来往,川流不息。
桥下,有一片荒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辆灰色的面包车,一动不动。
驾驶室内,这是一个消瘦的青年,贼眉鼠眼,他穿着一套皱巴巴的西装,眼睛不停地转动着,看着桥上过往的人群和车辆。
随着太阳渐渐升高,他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他开始不耐烦起来。
“他妈的,太热了!这狗日的破车没空调!”他破口大骂,从兜里掏出一支香烟,边抽边擦汗。
“半天了,这狗日的还不来?我他妈的在这里死等,我容易吗?我百事通上辈子到底是造什么孽啊,我……”
百事通话音未落,忽然,他感觉背脊凉,仿若,有一双眼睛,如同猛兽大虫一般,盯着自己的后背。
“大热天的,他妈的,怎么忽然感觉有点冷呢?见鬼了!”百事通不禁地嘀咕道。
他本来地转过头来……下一刻,他脸色突变。
“那个……吴大哥,来了……”百事通干笑着,不知所措。
“你刚才说谁是狗日的?”吴志远冷冷地扫了他一眼,钻进车里,坐在后座上。
“那个……我说的是黄翔!”百事通讪讪道,“他从公安局出来,到现在,都已经两个小时过去了,还不见来!”
“你确定他会从这里经过?”吴志远皱眉道,“而且是走路?不坐车?”
“这边没车跑!”百事通解释,“公交车只有跑城南的,但那座大桥被人炸掉了,而且,他绝对不会坐出租车,只能走路!”
“为什么?”吴志远问道。
“怕了呗!昨天被吓傻了!”百事通斜眼道,“听说,他放出来的时候,公安局的人准备拿车送他回去,这狗日的不敢坐,现在见到车都怕了!”
“看来你的消息挺灵通的嘛!”吴志远深深看了他一眼,把一根雪茄拿出来,点燃之后,望着前方。
“哇!吴大哥!这是进口的古巴雪茄!”百事通眼睛亮了,急忙把手里的香烟扔掉,“大哥,来一根呗!”
“就只有这根!我是在唐风那里拿的,你去找他要,他那多得很!”吴志远瞥了他一眼,扬起头来,雪茄烧得通红。
“还是算了!”百事通脖子一缩,转过头去。
“怎么,怕了?”吴志远轻笑起来,在他印象中,百事通胆子很大,很少见到他怕的人过。
之前是蓝衣,现在,多了一个唐风。
“那个人,我惹不起!”百事通摊摊手,坦言道。
“诺!给!”吴志远拍了拍他的肩膀,从兜里,再次掏出一根雪茄,递给他,“我当时多拿了一根!”
“嘿嘿!”百事通急忙把雪茄接过去,学着吴志远的动作,仰着头,慢悠悠地把烟雾吐出来,一脸享受,“进口货果然不一样!听说,这玩意几百块钱一根!”
“这次,你事情办得不错,当是赏你的!”吴志远淡淡地说道。
“切!我只想保住我的小命!”
百事通嗤之以鼻,随后,看到吴志远脸色冷下来,他陪笑道,“吴大哥,那个,你真的确定悠然悠心那两个丫头安全了?”
“放心!她们很好!”
吴志远把雪茄熄灭,话锋一转,声音变得冷冽起来,“这车,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啥子?”百事通激动万分,脸色通红,“大哥,你可以侮辱我,请别侮辱的职业!我们是靠技术吃饭,我不是小偷!”
“摸包的和小偷有屁的区别!”吴志远冷声说道。
“话可不能这么说!”百事通看着吴志远,正色起来,据理力争,“很多小偷没底线,遇到什么捞什么,没技术含量,我们可不同,我们会选择目标,而且都是比较宽裕的那种人,比如那些游客,他们来旅游,钱都是闲钱,丢了也影响不大,我们不摸穷人的钱!还有就是……”
“够了!我没兴趣知道!”吴志远打断了他的话,此人一个摸包的,他还信誓旦旦,觉得自豪了,“这车,到底怎么来的?”
“买的!二手车!”百事通撇撇嘴,叼着雪茄,“最近你不是给了我一些钱嘛,买一辆车,方便做事!你要对付的可是吴雨蝶那妞儿,我不想像上次一样,出事了,两条腿在大街上跑,我又不是某些人,我可跑不过子弹!”
“你今天胆子不小啊!”吴志远冷哼一声,道,“好胆色,敢拐弯抹角的来挖苦我了,不想干就别干,我不会强人所难!”
“不敢!不敢!”百事通干笑着,忽然,他目光一凝,“大哥,那狗日的来了!”
“嗯?”吴志远顺着百事通手指的方向望去,一个街口,有一个青年,西装革履,却是萎靡不振,正一步步地朝婺江大桥走来。
“大哥,怎么办?”百事通沉声问道。
“在桥上,把他绑了!”吴志远低声道,眼睛里,闪出一道寒光。
“桥上?”百事通一愣,“桥上有车来来往往的,这……”
“桥上没监控,只要我们动作快,别人根本不会察觉!城北到处是小巷子,鬼知道是我们!”吴志远说着,大喝一声,“磨蹭什么,还不开车?”
“好!”百事通一咬牙,把雪茄扔掉,油门一动,灰色的面包车,缓缓驶离荒地,从桥下,慢慢转到大路上来。
车开始很慢,不急不缓,直到,那个西装革履的青年,他的脚步,踏上婺江大桥。
这时,百事通忽然换挡,一脚踩死油门,面包车突然加快了度,化成一阵风,飞往婺江大桥!
“噶!”这时急刹车的声音,响彻云霄,也让正在桥上失魂落魄行走的那个青年,顿住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