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资本高速发展的地方,是包含11个国家的欧共体,包含164个国家的wto组织,包含(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的北美自由贸易区。
01年12月11日开始,华夏才正式加入wto,目前市场开放程度较低。
05年,北美、南美和加勒比海所有国家(古巴除外)共34个国家组成的美洲自由贸易区才会正式成立。
由此可见,05年之后,将进入各种资本同时疯狂抢占全球市场的大时代。
话归正题。
一个公司的兴起往往和头脑敏锐的创始人或某一代董事长兼ceo息息相关,他打造了公司的灵魂,让公司进入了高速扩张的阶段,由此诞生了一种有一种特权股票,固定股份比例,不管公司如何扩张,股份比率不变。
通常称之为:不可稀释的创始人股。
这个创始人股可以继承给家人或子孙,股份比率不变;但是一经出售,就转变成了普通的记名股票,失去了特权。当然,价额可能卖到实际市值的数倍。
在公司未上市之前,这个创始人股最高可定为52。
当公司上市之后,这个创始人股,却有了固定的限额。
前文讲过控股规则:本土财团a掌控2704,国外财团掌控2396,差额是308,考虑到1的绝对优势,故此,最多允许保留208的创始人股,可以不在本土财团a的捆绑之列。
再多,也只是给后人提前留一点可以出售股份而已,又不利于新老板的扩张计划,早晚都得被迫卖掉。
比如:乔布斯,个人实际持有苹果55万股股份,折合0586的股份。
这个0586的股份,就是标准的创始人股。
乔布斯被踢出苹果之后,为了二次创业,不得不以另一种“委托10年”的另类出租方式,将1494的苹果创始人股租给了迪士尼集团的董事长兼ceo迈克尔—艾斯纳。
对于苹果着这样的公司来说,10年后发展成什么样,鬼也不清楚。
迈克尔—艾斯纳手里捏着乔布斯的“命根子”,一旦出售,乔布斯的后人就再也没有了争夺苹果的资本了,故此乔布斯虽然也捏着113的迪士尼股份,是最大的个人股东,照样不敢轻举妄动。
在商业大战中,称之为“蛇咬尾”,寓意是,两条蛇互相咬住了对方的尾巴!
这种局面,很像是贪官手里总是捏着上司的把柄一样,并称之为“护身符”,关键时刻上司下黑手,我就鱼死网破,哼哼,嘿嘿,呵呵!
比如:并购后的aol——时代华纳集团,两位创始人分享208的创始人股。史蒂夫—凯斯和丹—罗根,各自拥有104的创始人股。双方互相限制,谁也甭想多拿一点,呵呵!
问题是,阿迪达斯的创始人股在谁手里?
这个,才是进入阿迪董事会的敲门砖!(未完待续。)